具有中山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来中山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和优秀思维品质,且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初中毕业生。